王国维死因

遗书(参见《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总目)

王国维死后,家人在他遗物中发现了他死前一日所写的遗书。遗书条理清晰,考虑周密,足见死者绝非仓促寻死。这与王死前几日无异常举止相吻合。但遗书一开头“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十六字,却给生者留下种种疑窦,成为70多年来其自沉之因久说纷纭,又难以确论的“谜面”。

二、死因

对王国维死因,其亲属自始至终讳莫如深。而后世臆测大致又分几种:

“殉清”说王国维为清朝遗老,更对逊帝溥仪向有国士知遇之感——王国维以秀才身份,被溥仪破大清“南书房行走”须翰林院甲科出身的旧制,召其直入“南书房”——有此思想基础和遗老心态,逢“覆巢”之将再,以自杀而“完节”似乎也是情理之中。所以梁启超以伯夷、叔齐不食周粟而比之,当时的清华校长曹云祥和罗振玉、吴宓等均持此说。鲁迅在《谈所谓“大内档案”》一文中,称王“在水里将遗老生活结束”,可见也为此论。但反对此说者认为,王国维与罗振玉、郑孝胥、陈宝琛辈有别,郑等效命清室复辟,不惜委身于日本政客。而王国维却领清华职,心无旁骛,潜心学术。他虽“忠清”,却不充其鹰犬,以至“愚忠”至“殉清”程度。所以当时就有人说:“你看他那身边的遗嘱,何尝有一个抬头空格的字?殉节的人岂是这样子的?”

“逼债”说当年溥仪在其《我的前半生》中说:内务府大臣绍英委托王代售宫内字画,事被罗振玉知悉,罗以代卖为名将画取走,并以售画所得抵王国维欠他债务,致使王无法向绍英交待,遂愧而觅死。当时报纸还传,王曾与罗合作做生意亏本,欠罗巨债。罗在女婿(王长子潜明)死后,罗、王已生隙,罗令女居己家为夫守节,逼王每年供其生活费2000元。王国维一介书生,债务在身,羞愤交集,便萌生短见。此说经郭沫若先生笔播,几成定论。但从王遗书对后事的安排看和事后其它一些证据表明,王国维生前并无重债足以致其自尽。

“惊惧”说1927年春,北伐军进逼北方,而冯、阎两军易帜,京师震动。有人认为,王国维自杀是怕自己这个前清遗老落入北伐军手中,蒙受耻辱;又王视脑后辫子为生命,当时传言北伐军入城后将尽诛留有发辫者,所以与其被辱,莫若自我了断。但这种说当时即多有人鄙而不取,以为不合王国维立身处世方式。

“谏阻”说认为王国维投湖与屈原投江相类,是以“尸谏”劝阻溥仪听从罗振玉等人主意,有东渡日本避难打算,并认为王、罗两人最后决裂的原因也缘于此因。

“文化殉节”说与王国维同为清华导师,且精神相通、过从甚密的陈寅恪先是以“殉清”论王之死,后又认为:“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

“诸因素”以一遗民绝望于清室的覆亡,以一学者绝望于一种文化的式微,一介书生又生无所据——当王国维徘徊于颐和园长廊,回想起“自沉者能于一刹那间重温其一生之阅历”的箴言,遂“奋身一跃于鱼藻轩前”。也许,这就是王国维自沉之“谜底”

作者介绍

王国维

王国维

王国维(1877—1927),字静安、伯隅,号观堂,浙江海宁人。1901年赴日本留学,次年因病归国,执教于南通师范学校,讲授哲学、心理学、伦理学等,1906年随罗振玉入京,任清政府学部总务司行走、图书馆编译、名词馆协韵等。1916年,赴上海任仓圣明智大学教授,从事甲骨文、考古学研究。1922年受聘北京大学国学门通讯导师。翌年,应召任清逊帝溥仪“南书房行走”,食五品禄。1925年,受聘任清华研究院导师,教授古史新證、尚书、说文等,与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李济并称“五星聚奎”。1927年6月,投颐和园昆明湖自尽,遗书中有“经此世变,义无再辱”之语。陈寅恪称其“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论于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静安集史学家、文学家、美学家、考古学家、词学家、金石学家和翻译理论家于一身,是近代中国最早运用西方哲学、美学、文学观点和方法剖析评论中国古典文学的开风气者。著有《观堂集林》、《宋元戏曲考》、《曲录》、《人间词话》、《人间词》、《殷周制度论》等。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古诗词迷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 | https://www.shicifans.com/wenzhang/6621.html

王国维的诗词

热门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