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烟凉雨助人悲,泪染衣襟不自知

出自宋朝王安石的《送和甫至龙安微雨
原文赏析:
荒烟凉雨助人悲,泪染衣襟不自知
除却春风沙际绿,一如看汝过江时。
拼音解读
huāng yān liáng yǔ zhù rén bēi ,lèi rǎn yī jīn bú zì zhī
chú què chūn fēng shā jì lǜ ,yī rú kàn rǔ guò jiāng shí 。
※提示:拼音为程序生成,因此多音字的拼音可能不准确。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野外的烟气冰冷的雨水令人更加悲伤,泪水浸湿了衣领我都浑然不知。
没有了春风河岸的芦苇依旧碧绿,就好像(我)当初送你过江的时候一样。

注释
和甫:王安石之弟王安礼,字和甫。龙安:即龙安津,在江宁城西二十里。吴氏女子:指王安石长女,适浦城人吴充之子吴安持。因古代女子出嫁后从夫姓,故称吴氏女子。吴安持当时在汴京任官。
助人悲:人本已伤别,烟雨荒凉更加重这种悲伤。
一如:一切都像。
汝:你,指吴氏女子。

创作背景

元丰五年(1082),王安石送弟王安礼赴京任尚书左丞。从熙宁九年(1076)罢相返金陵至是时,王安石已七年未与长女相见,此番送弟,触景生情,更为思念远方的女儿,诗人饱含深情,融情入景,写下这首七绝寄予她,表达了父女之间的骨肉至情。释普闻《诗论》赞此诗:“拂去豪逸之气,屏荡老健之节,其意韵幽远,清癯雅丽为得也。”王安石的长女亦能作诗,曾有寄父》一绝云:“西风不入小窗纱,秋气应怜我忆家。极目江南千里恨,依然和泪看黄花。”王安石在此前后还写了《寄吴氏女子一首》、《寄吴氏女子》、《次吴氏女韵二首》等,可见父女情深。

赏析

王安石是一位大政治家,也是一位有丰富感情和平凡心的平常人。他这首借送弟兼寄女儿的诗,充分表现了一个兄长、一个父亲对亲人的深厚感情。这首诗实是写给女儿的,是为了送弟的缘故,来到龙安江边,触景生情,想起女儿出嫁时的复杂心情,不由得再次泪下沾衣。封建社会女子出嫁后,与父母的关系就疏远了,骨肉分别,给父亲的心灵是个不小的打击,但孩子的家庭幸福又是父母所期盼的,因而分别时心情十分矛盾复杂。在封建社会的传统文化背景下,很少有父亲如此真实地表露对女儿出嫁的种种无可名状的心态,王安石却深切真实地写出了一个平凡的父亲的心情。

诗的前两句说来到江边送弟,同样的荒烟凉雨,同样的骨肉分离,这种场面又一次经历,怎不让人泪下沾衣。诗人说“泪下”而又“不自知”,正写出了站在江边遥望亲人远去时痴凝的神态,其中感情深厚沉郁。后两句说,除了春风吹绿了沙滩这一点与当年不同,一切都和当年送你出嫁时是一样的让人伤感。而“除却”一句又特巧妙,把春来草绿、凄迷伤情的景色特点反而加强了,风物一如往日,而今亲人却各自东西,心里必会伤怀和感慨。

作者介绍

王安石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西)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仁宗庆历二年进士。授签书淮南判官。七年,知鄞县,兴修水利,贷谷于民,严整保伍,治绩卓著。历舒州通判、知常州。嘉祐三年,入为三司度支判官,上万言书,主张变法改革、培养人才,未被采纳。迁知制诰,以母丧去职。神宗即位,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拜参知政事,力主变法,与神宗意合,乃设置三司条例司,理财整军,力谋富国强兵。三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陆续颁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新法,又改革科举、学校制度。七年,因遭司马光、文彦博、韩琦等强烈反对,罢相,知江宁府。八年,复相。九年,再罢相,出判江宁府。元丰三年,封荆国公。卒谥文。提倡新学,曾与子雱及吕惠卿重释《诗》、《书》、《周官》,为《三经新义》;又撰《字说》,文字训诂亦多与前人不同。主历史变化之说,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因循保守。诗文多反映社会现实,抒发政治抱负,风格雄健峭拔,文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有《临川集》,一名《王文公文集》,又有《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老子注》辑本。…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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