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最常用字常用字现通表

与的拼音和注音

拼音:yǔ yù yú注音:ㄩˇ ㄩˋ ㄩˊ

与的部首、笔画和笔顺

与的部首 一部

部外笔画 2

总笔画 3

结构 单一

造字法 会意

笔顺 一フ一 (笔顺详解

近义字

与的输入法和编码

五笔 GNGD

仓颉 YSM

郑码 AZA

四角 21127

中文电码 5280

区位码 5175

统一码 4E0E

与的异体字

与的意思和字义

基本字义

与(與)yǔ(ㄩˇ)

⒈  和,跟:正确与错误。与虎谋皮。生死与共。

⒉  给:赠与。与人方便。

⒊  交往,友好:相与。与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⒋  〔与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⒌  赞助,赞许:与人为善。

其他字义

与(與)yù(ㄩˋ)

⒈  参加:参与。与会。

其他字义

与(與)yú(ㄩˊ)

⒈  同“欤”。

与的康熙字典

与【子集上】【一部】 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不與,外敵不可拒。《註》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与的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与【卷十四】【勺部】

(與)黨與也。从舁从与。,古文與。余呂切〖注〗,亦古文與。

说文解字注

(与)賜予也。賜、予也。予、推予歬人也。一勺爲与。下从勺。一者、推而予之。余吕切。五部。此與予同意。大徐作此与與同。小徐作此卽與同。惟小徐袪妄內作與予皆同。近是。今正。以一推勺、猶以亅推?也。故曰同意。與、攩與也。从舁。義取共舉。不同与也。今俗以與代与。與行而与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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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与同笔画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