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谅

李谅(775—833)字复言,排行六,郡望陇西(今甘肃临洮),苏州(今属江苏)人。德宗贞元年间登进士第。二十一年(805)王叔文荐为度支盐铁巡官。宪宗元和二年(807),“以交游猥杂”,由左拾遗贬澄城县令,转彭城县令。历仓部、度支郎中及寿、苏、汝等州刺史。文宗大和三年(829)由大理卿迁京兆尹。次年出为桂管观察使,转岭南节度使,卒。世传《续玄怪录》4卷,署为李复言撰,或说即李谅所著。《全唐诗》及《全唐诗外编》各存其诗1首。►1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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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谅经典诗词

  • 苏州元日郡斋感怀,寄越州元相公、杭州白舍人

    李谅〔唐朝〕

    称庆还乡郡吏归,端忧明发俨朝衣。首开三百六旬日,
    新知四十九年非。当官补拙犹勤虑,游宦量才已息机。
    举族共资随月俸,一身惟忆故山薇。旧交邂逅封疆近,
    老牧萧条宴赏稀。书札每来同笑语,篇章时到借光辉。
    丝纶暂厌分符竹,舟楫初登拥羽旗。未知今日情何似,
    应与幽人事有违。